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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外贸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贫困生认定的通知
2015-09-15 11:27     (点击: )

院各同学: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奖、助、贷相关工作的要求,为促使2015-2016学年奖、助、贷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贫困生认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贫困认定的时间

2015915日至2015920日(仅限于20132014级,2015级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贫困认定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014-2015学年无挂科;

5.2014-2015学年无违纪记录;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201571日之后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镇(街道办事处)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两个公章。如有低保证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需将复印件交至辅导员处。

三、申请贫困认定的意义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必须先申请并通过贫困认定。

四、贫困生认定流程

学生网上申请→辅导员核实认定→学院学工领导审核→学校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审批。

五、网上申请操作流程指引

   第一步:登陆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数字校园,登陆账号是学号,初始密码为666666

   第二步:在左下方“常用功能”模块点击“学工管理”。

   第三步:在“学生资助管理”的导航菜单中点击“困难生认定”。

   第四步: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单”,详细表述申请理由,并在“证明材料”处上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将原件拍照上传)

   第五步:点击“提交申请”。

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

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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