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49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贷款规模预报工作
请需要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9月25日之前到各辅导员处报名,便于各辅导员摸查统计贷款人数。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须按照(一)到(四)准备材料,续贷(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学生按照(一)到(三)准备材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家长承诺书》(请用A4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请用A4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首贷学生必须盖章,续贷学生无需盖章)
1.家庭信息居住地址栏填写时,需要细致到门牌号码;
2.资格审查单位为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加盖其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四)证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三、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助学贷款时间(10月8日—10月16日)
请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10月8日—10月19日期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认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资料、提交助学贷款申请。
由于助学贷款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时间紧迫,请大家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申请,如逾期未提交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银行将不再受理。
四、学生申请贷款网址及操作注意事项
(一)学生登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网址
(二)申请操作的注意事项
1.登录网站时,如遇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的提示,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进入系统页面,注册或登录。
2.在校期间第一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在系统注册后才可以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入系统→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选择自己所在学院、专业、班级→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进行助学贷款申请。
注意:第一次注册申请的学生,必须认真正确地选择所在院、专业与班级,否则将会造成结算日期出现错误,给后期贷款申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往年已经在系统中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使用自己注册的用户名或身份证进行登录。如遇到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等情况,请与本院助贷工作专员联系取回。
4.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前,须认真补充完整“个人信息变更”选项中的详细信息,联系地址要具体填写到门牌号或房号。如果“考生号(即高考时的准考证号)”暂时没有或忘记的,可先填写“00000000”以后再补充更正,其它的个人基本资料必须与纸质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致。
5.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变更”后,需点击“贷款申请”中的“申请”,进行提交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后才能生效。注意:申请项目中的“学住费”是指“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生活费”不能填写;“开行第几次贷款”和“贷款日期”为自动生成,请一定谨记不能自行进行修改,此处如有疑问,请积极与相关工作老师联系。借款金额必须与纸质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致。
五、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工作由本学院的奖助贷专员负责,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申请贷款的学生如不能按时提交纸质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或提供贷款资料不齐全者不能通过贷款申请审核。
(二)提交了纸质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却不按时在网上提交助学贷款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的助学贷款申请。
六、组织签订贷款合同阶段(10月20日—10月28日)
到时由本院奖助贷专员组织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进行金融知识的宣讲以及诚信教育,具体时间、地点再行通知。
七、、贷款发放阶段(10月29日—30日)
10月29日—30日,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账户,省助学中心通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校结算账户。
附: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家长承诺书
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
(附件下载地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官网—教学单位—外语外贸学院官网—学院公告—《外语外贸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外语外贸学院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