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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外贸学院关于招聘学生院长助理的通知
2015-08-29 10:30 供稿:外语外贸学院 罗青  审核:刘榕敏   (点击: )

外语外贸学院全体同学:

学生院长助理是在院长的指令下开展工作,并且对院长负责。在各自岗位上、在学生中积极主动收集学生对学院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意见或建议、教师及行政干部、职工工作等情况,并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反馈,加强学生与学院工作的沟通,推动学院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学院面向全体同学招聘学生院长助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院发展,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勤奋谦和,群众基础好,愿成为院长与同学之间了解、沟通的桥梁。

2.学习成绩优异,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自学能力,并能比较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大二同学要求英语通过A级。

3.热心学院民主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

4.熟悉学校相关工作和政策,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诚实守信,有修养,懂礼仪。

二、聘任人数和期限

学生院长助理每任聘用3名,聘期一年。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活动采用个人报名方式,到1315学工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情况。

四、选聘程序

学生院长助理选聘分为面试、谈话二个环节。

1.面试:从全院在校学生中挑选优秀学生干部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优异者进入到谈话环节。

2.谈话:由院领导进行谈话,选定拟聘用学生院长助理成员。

五、待遇

1.聘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颁发聘书。

2.连续两学期考核称职者,按学生干部最高标准给予综合测评及素质拓展加分。

3.连续两学期考核优秀者,在给予综合测评及素质拓展加分基础上,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4.考核中有一学期不称职者,降低综合测评及素质拓展加分标准。

5.考核连续两学期不称职者,取消综合测评及素质拓展加分加分。

备注:

有意者请即日起到1315领取报名表,于9月6日前交至1315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具体详见文件外语外贸学院关于印发学生院长助理管理办法(试行).rar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160

外语外贸学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外语外贸学院关于印发学生院长助理管理办法(试行).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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