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生本人申请(共212名学生)、班级认定小组、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学生综合情况,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注:最终认定结果以省厅公示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共三天
公示方式: 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广州校区人文艺术楼1311)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邵老师(清远校区7号学生公寓102办公室)
陈老师(广州校区人文艺术楼13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975160
数字商贸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