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规范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各班级贫困认定小组认定审核、辅导员审核,学院复审。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贫困认定名单动态调整公示。
注:2024年秋季学期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本学期家庭经济情况无显著变化的学生,困难认定等级维持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的结果,本学期无需再次申请。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4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数字商贸学院学工办陈老师:020-87975160;本学期春季贫困认定结果最终以省厅为准。
参与认定名单见附件。
数字商贸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