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认真做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保证学院下拨的困难补助金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精准扶贫实施要求,结合学校下达给我院的资助指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过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评选,学工办审核,现将拟获得2017-2018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从7月9日至7月11日,如有异议请与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联系。
电话:020-87975160
地址:人文艺术楼311
联系人:黄老师
外语外贸学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