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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活动的通知
2015-05-08 11:39 供稿:外语外贸学院 刘榕敏  审核:刘榕敏   (点击: )

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城建文化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着力营造学生成才的良好育人氛围,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培育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1.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均可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的申报;

2.培育项目须参加接受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将被确定为“校级文化品牌精品项目”。

二、参评范围

1.参评的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应做到主题集中,特色明显,参与面广,在时间上有一定延续性(一般为两年以上),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2.成果类别包括:主题教育、校风建设(包括教风学风院风机关作风等)、学生创新文化实践、文化节庆活动、网络文化建设、大学生社团建设、文化场所建设、教职工文化建设等。

3.学校鼓励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如公众微信、公共微博等新媒体技术),配合文化品牌建设,将在立项中对此类项目予以倾斜。

三、材料准备

(一)申报工作

1.参与校园文化品牌申报的单位须填写《附件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培育项目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等;

3.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照片3-5张;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5年5月29日之前,将参评成果纸质材料(申报表和文字材料各一份),报送至项目组办公室(人文艺术楼315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zccwywm@163.com,联系人:叶梅枝,电话:020-87975160。

四、评审程序

1.学校组成校园文化品牌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初评,确定进入终评的项目;

2.定于6月份召开校园文化品牌评审会,参加终评的项目和培育项目将集中汇报展示。会议将评选出品牌项目10—15项;

3.评定结果经校园网公示后,报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培育项目组

外语外贸学院

2015年5月7日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培育项目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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