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培育优良的学风,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拓展表彰奖励荣誉的多元化,发挥各类荣誉奖项的激励与引导作用,现提出毕业班荣誉奖项调整方案。方案总体设计思路为:“124”毕业生荣誉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毕业班荣誉奖项,即“124”毕业生荣誉工程
“1”学院学生个人综合表现最高奖:优秀毕业生
“2”学院学生班集体最高奖:学院优秀团队奖、学院最佳团队奖
“4”学院学生个人单项最高系列奖:城建服务之星、城建学习之星、城建
公益之星、城建创业之星。
二、“124”毕业生荣誉工程的各奖项评选办法
(一)“1”优秀毕业生
1.评选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
(2)大一、大二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3)大三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
(4)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
2.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10%
3.评选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5年5月10日之前登陆个人的校园网系统进行申请。
(二)“2”学院优秀团队、学院最佳团队
1.评选条件: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毕业班班级。
(2)在大学三年内班级学生均未因违纪而受处分。
(3)具体评选条件请参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评比表》(附件一)
2.评选数量:
优秀团队1 个;最佳团队:1个
3.评选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班级认真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申报表》(附件二),并于2015年5月10日之前将表上交给辅导员审批。
(三)“4”学院学生个人单项最高系列奖评选办法
1.城建服务之星:
评选条件:在校三年热衷于服务学生,大一、大二连续两年荣获学院优秀
学生干部表彰,大三仍在岗任职服务,且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有增强,服务工作有创新的学生干部。
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0.2%
2.城建学习之星:
评选条件:在校三年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考取专
插本或者是积极参加校内校外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以及热衷于课外文娱、体育训练,积极参加校内校外文娱、体育活动,并参加校内校外各类文娱、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者。
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0.4%
3.城建公益之星:
评选条件:在校三年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倡导节能、环保、献血、志
愿服务等公益事业中做出了较大贡献,具备一定的校园、社会影响力者。
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0.2%
4.城建创业之星:
评选条件:在校三年热衷于创业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一定
的经济效益,创业项目具备持续发展性的创业者。
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0.2%
5.评选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5年5月10日之前登陆个人的校园网系统进行申请。
三、附件
附件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评比表》
附件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申报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外语外贸学院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