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公告 >> 正文
转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15届毕业班荣誉奖项评选方案
2015-04-24 12:02     (点击: )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培育优良的学风,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拓展表彰奖励荣誉的多元化,发挥各类荣誉奖项的激励与引导作用,现提出毕业班荣誉奖项调整方案。方案总体设计思路为:“124”毕业生荣誉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毕业班荣誉奖项,即“124”毕业生荣誉工程

1”学院学生个人综合表现最高奖:优秀毕业生

2”学院学生班集体最高奖:学院优秀团队奖、学院最佳团队奖

4”学院学生个人单项最高系列奖:城建服务之星、城建学习之星、城建

公益之星、城建创业之星。

二、“124”毕业生荣誉工程的各奖项评选办法

(一)“1”优秀毕业生

1.评选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

2)大一、大二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3)大三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

4)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

2.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10%

3.评选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5510日之前登陆个人的校园网系统进行申请。

(二)“2”学院优秀团队、学院最佳团队

1.评选条件: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毕业班班级。

2)在大学三年内班级学生均未因违纪而受处分。

3)具体评选条件请参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评比表》(附件一)

2.评选数量:

优秀团队1 个;最佳团队:1

3.评选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班级认真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申报表》(附件二),并于2015510日之前将表上交给辅导员审批。

(三)“4”学院学生个人单项最高系列奖评选办法

1.城建服务之星:

评选条件:在校三年热衷于服务学生,大一、大二连续两年荣获学院优秀

学生干部表彰,大三仍在岗任职服务,且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有增强,服务工作有创新的学生干部。

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0.2%

2.城建学习之星:

评选条件:在校三年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考取专

插本或者是积极参加校内校外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以及热衷于课外文娱、体育训练,积极参加校内校外文娱、体育活动,并参加校内校外各类文娱、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者。

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0.4%

 3.城建公益之星:

评选条件:在校三年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倡导节能、环保、献血、志

愿服务等公益事业中做出了较大贡献,具备一定的校园、社会影响力者。

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0.2%

4.城建创业之星:

评选条件:在校三年热衷于创业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一定

的经济效益,创业项目具备持续发展性的创业者。

评选数量:最高为毕业班总人数的0.2%

5.评选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5510日之前登陆个人的校园网系统进行申请。

三、附件

附件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评比表》

附件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申报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外语外贸学院

                                                 2015年4月22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评比表.doc已下载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申报表.doc已下载
上一条:外语外贸学院转发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名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