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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发放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通知
2015-04-16 17:49     (点击: )

一、发放对象:2014-2015学年已在学校学工管理系统申请贫困认定的所有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一学年之内未受任何处分者;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者;
3、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或申请勤工助学者;
4、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没有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者;
5、本年度未享受其它资助者、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和单亲家庭子女等可优先考虑;

三、发放金额:每生400元。

四、申请程序及名额: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评定资助名单,经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报学生处助学中心;学生处审核再全校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资金。

五、申请要求:

1、需要申请的同学于4月23日前向辅导员报名;

2、申请的同学需要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并于4月23日前交给辅导员。

六、附件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

                                                                        外语外贸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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