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认定工作小组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从9月18日至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联系。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和提供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和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1:外语外贸学院《班级认定小组名单备案表》
附件2:外语外贸学院《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备案表》
电话:020-87975160
地址:人文艺术楼1311
经办人:王老师
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