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下达给我院的资助指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学院审批上报,现将拟获得2018-2019年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从11月19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与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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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
2018年11月19日